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楼吊塔吊桥及微波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直政采磋商(**)**号-1 | 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楼吊塔吊桥及微波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包1 | (略)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洛浦公馆小区芙蓉路侧小区入口东侧商铺 | 1,**,**.** | 元 |
|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吊塔乐康LK-G0(略)元2吊塔(干湿分离)乐康LK-G0(略)元3吊桥(干湿分离)乐康LK-G0(略)元 | |||||
洛直政采磋商(**)**号-2 | 包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本包废标。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丽平、张巧兰、申永珍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及原发改办价格(**)**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洛阳市中医院官网》(略)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中医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