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偃师区第二水厂二期水源井及配套管网项目
2、招标编号:偃师工施招标(**)**号
采购编号:偃政采公开-**-**
项目代码:**-**(略)-**
3、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4、建设地点:(略)
5、项目概况: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偃师区第二水厂二期水源井及配套管网项目,位于偃师区,主要内容为新建9眼水源井开凿及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水源井、配套泵房、机电设备等。水源井位置在商都大道以南,汉魏路以东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北区域内等工程。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首次中标公告日期:(略)
二、变更信息
1、变更事项:中标结果
2、变更内容:原中(略)现变(略),中标信息如下:
中标人:(略)
中标价:(略).(略)
中标人地址:(略)(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河洛路建业华阳峰渡二号楼一单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马丽娜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豫(略)**
本项目第一中标候(略)因故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査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经招标人研究,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第二中标候(略)为中标人。
三、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略)。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略)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年5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