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防洪排涝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略)受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防洪排涝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资格预审、开标评标活动。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对采购结果进行了确认谈判。谈判工作组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双方率先达成了一致意见,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现将本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防洪排涝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PPP项目
2.采购编号:尉财公开采购**-**
3.投资总额:(略)(略)
4.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一座、主城区河道防洪排涝整治、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河道附属桥梁等。
(4.1)河道防洪排涝整治工程内容
1)河道治理工程
康沟河河道清淤疏浚,长度**km;西三干渠生态治理长度8km;北康沟清淤疏浚,长度**km;明改河清淤疏浚长度**km;康平河治理长度2.8km;康流河清淤疏浚2.4km;护城河清淤疏浚8km;东湖南湖湖区清淤、生态边坡建设,湖区周边生态环境生态修复与提升,湖区总面积**ha,建设生态拦截沟,面积0.4ha,城市绿地7.6ha,下凹式绿地2ha,透水型骑行慢行系统2ha、亲水平台、临水栈道0.5ha、透水铺装休闲健身体育设施2ha,娱乐休闲透水铺装小广场(分散)1ha;
2)新建钢坝闸8座;
3)新建桥梁**座;
4)康沟河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工程,面积**万m2;
5)西三干渠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工程,面积**万m2;
6)7.**各乡镇小型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程;
(4.2)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5万m3/d,污水处理厂采用地上式建筑,出水执行地表准 IV 类标准。
5.项目实施机构: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6.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略)9时**分
开标地点:(略)(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北宏泰大厦三楼)远程开标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略)**时**分
评标地点:(略)(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北宏泰大厦三楼)
评委专家名单:李永涛、毛旭秋、彭殿浩、苏志勇、王胜科、朱新勇(业主代表)、谷小光(业主代表)
四、评标情况:
第1中标候选人:牵头人:(略)(联合体成员:(略)、(略)(略)、中国市政(略))
牵头人地址:(略)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胡国丹
第2中标候选人:牵头人:(略)(联合体成员:(略)、中国市政(略))
牵头人地址:(略)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韩国明
第3中标候选人:牵头人:北控水务(中国)(略)(联合体成员:(略)(略))
牵头人地址:(略) 号楼8 层** 内**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李力
五、采购结果确认谈判信息: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略)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地点:(略)(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会议室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县政府、城管局、发改委、财政局PPP管理中心、生态环境局、审计局、财务专家、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水利、住建、交通等)、政府出资代(略)、法律专家、咨询机构
六、预中标结果:
预中标人:牵头人:(略)(联合体成员:(略)、(略)(略)、中国市政(略))
牵头人地址:(略)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胡国丹
投标报价:
建安费费下浮率 | 1% |
折现率 | 6.5% |
合理利润率 | 6.5% |
河道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日常年度运营维护成本 | (略)∕年 |
堤上沥青道路中大修费用下浮率 | 1% |
定期清淤费用下浮率 | 1% |
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单吨变动单价 | 单价(略)∕吨 |
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年度固定成本 | (略)∕年 |
勘察费下浮率 | 1% |
设计费下浮率 | 1% |
合作周期:合作期限**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年。
七、发布媒体及公示期限
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公示期限:(略)至(略)(五个工作日)
八、质疑和投诉提起的渠道及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及时作出答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九、联系方式:
(略).采购人信息
名称: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4付**号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