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次更正公告信息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浚财磋商采购-**-**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浚县卫溪街道办事处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可研编制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政府采购网》 |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略) - (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略)**时**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略)**时**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采购文件中关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商业信誉承诺书和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具有免税证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可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仍按上述 3.1(一)至(五)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变更为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商业信誉承诺书和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具有免税证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可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仍按上述 3.1(一)至(五)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更正日期:(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其他内容不变。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以“答疑文件 ”形式告知各潜在响应人,各潜在响应人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 ”(即最新的磋商文件);当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磋商文件有效时间内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浚县卫溪街道办事处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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