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条件
郑州(西部)环保能源配套工程炉渣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核查评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略),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郑州(西部)环保能源配套工程炉渣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核查评估。
2.2建设地点 :荥阳市崔庙镇静脉产业园鳌山路2号。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荥阳市崔庙镇静脉产业园鳌山路2号,占地约**亩,主要建设一座炉渣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厂,满足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每年产出约 **.2万t炉渣的资源化利用需求,项目配置1条设计产能为 **t/d 的炉渣分选生产线;配置一条自动化路面砖生产线,年产路面砖约**.1万块。总投资约(略)。
2.4采购内容和范围:编制本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核查评估报告,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的评审备案工作,并取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对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和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意见。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及行业内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7其他: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有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业绩要求:自**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估业绩。(在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地质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和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供应商自**年1 月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4.2被郑州(略)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1获取时间
从**年7月4日**时**分起至**年7 月7 日** 时**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7 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址:(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略)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略)-(略)、(略)
**年7 月4 日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