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2、项目编号:三卢竞谈采购-**-1、LSGZ[**]**-ZC**
3、项目名称:卢氏县公安局中兴路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6、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LSGZ[**]**-ZC** | 采购一批电子警察和交通信号灯设备 | (略) | 河南省三门峡市开发区甘棠路甘堂居小区1号楼3单元**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高建波(组长)、张红梅、贾松楠(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略)
统一机构代码:9(略)**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供货地点:(略)
法定代表人:李朝峰
项目负责人:雷红建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费:(略)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卢氏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地址:(略)
招标人:卢氏县公安局
联系人:(略)
电话: (略)-(略)、(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郑东)金水东路**-1号1号楼3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