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和拟批复郑州国际陆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对外集疏运道路灵润路跨青州明渠桥涵及配套道路工程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将郑州国际陆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对外集疏运道路灵润路跨青州明渠桥涵及配套道路工程、郑州国际陆港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配套道路灵润路(青州大道-陆港东一街)青州大道连通工程、郑州国际陆港综保区与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灵润路下穿通道及南引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批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略)(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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