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年原武镇后七里村、南街村厂房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平谈判-**-4
2、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年原武镇后七里村、南街村厂房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新平谈判-**-4 | 原武镇后七里村、南街村厂房建设建设面积约为**平方米的仓库及电商一体化用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略) |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小召乡北寨村西扶贫社区工厂办公楼**-**室 | **.** | 元 | 评审价格:(略)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略)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韩巧林
| 豫(略)**
|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利霞(采购人代表),常慧利(经济-会计服务),兰鹏(技术-房屋建筑工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壹万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
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新乡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 电话:(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原阳县原武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略)
(略)(略)0(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