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文旅大数据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DLY(**)**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文旅大数据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日
5、评审日期:**年8月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将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太康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大数据产业园运营支撑楼1层的洛阳文旅大数据展厅迁移至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和宜人路交叉口东北角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7楼,依托大数据中心原有设备,最大化利用原有 LED 屏、监控设备、显示终端等硬件,构建数据展示、分析、指挥中枢。本次招标主要为把现有的展厅整体拆除,把旧的展厅的LED屏幕等设备迁移到新展厅并复原,以及新展厅及办公区进行装饰装修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GDLY(**)**号 | 详见磋商文件 | (略)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火炬大厦一楼东区1-**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工期 | 质量要求 | 项目经理 | |
1 | 洛阳文旅大数据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 **日历天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吕二伟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利梅、潘玉凤、刘伊飞。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及发改价格【**】** 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计取,低于(略)的按**向成交人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略)。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督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综合部
监督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