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郑州市智能建造产业发展规划和郑州市“十五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编制及智能建造试点城市验收咨询采购方案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Y-**-**
2、项目名称:郑州市智能建造产业发展规划和郑州市“十五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编制及智能建造试点城市验收咨询采购方案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郑州市智能建造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郑州市“十五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验收咨询服务。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智能建造试点验收。
(3)服务地点:(略)
(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及采购文件的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智能建造试点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2-1.5项如不能提供相应资料,仅需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即认为满足条件可参与政府采购。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竞争性磋商项目。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略))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起至(略),每天上午8:**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需附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采购文件的缴纳凭证发送至(略),邮件确认收到后发送采购文件。
3、售价:(略)/份(售后不退),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郑州自贸区分行
账号:** **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时**分。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略)**时**分。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B座4层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