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台财磋商采购-**-8
2、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机动车遥感检测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日
5、评审日期:**年8月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略)**D0(略)** | 为全面提升我县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以机动车遥感检测工作为监管重点,充分运用移动源污染科技化监管手段,推动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促进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县需重新启动原有4套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对台前县4套机动车尾气遥感设备开展技术服务,确保4套遥感检测系统设备达到良好运行状态并提供一年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略)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仰桥路**号 | **.** | 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丽娣、裴静华、王宏图(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