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HJ **—**),
现将《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退役地点:(略)
建设单位: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年8月6日-**年9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