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度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略)委托,(略)**年度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略)**年度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HYJS(略)
3.项目概况:为招标人提供职工餐厅餐饮服务,服务配备人员应包含厨师、面点师、食堂保洁、服务人员等,保障职工日常就餐、餐厅管理及餐厨保洁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略)。
5.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职工餐厅餐饮服务,服务配备人员应包含厨师、面点师、食堂保洁、服务人员等,保障职工日常就餐、餐厅管理及餐厨保洁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8.服务地点:(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7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略)(略)内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8月5日
评标地点:(略)
四、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公司地址:(略)
投标报价:(略)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公司地址:(略)-1层
投标报价:(略)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公司地址:(略)
投标报价:(略)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略)(略)内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年8月7日至**年8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部门:(略)综合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