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新县精神病医院委托,就新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的程序于(略)**时**分(北京时间)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市民之家5楼)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编号:A(略)0(略)
二、发布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发布招标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公告日期:(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略)(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略)(新县市民之家5楼)第一评标室及罗山县远程异地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兰新芝(组长)、朱嗣和、苏子平、时素娥、华日海(业主评委)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略).(略)
项目经理:周振起证书编号:豫(略)**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略).(略)
项目经理:韩连朋证书编号:豫(略)**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略).(略)
项目经理:朱亚魏证书编号:豫(略)**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五、评标结果公示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同时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县精神病医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A座**层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机构: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