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 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S** 线 K**+** 处(缑氏口)平交路口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偃师政采磋商(**)** 号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 (略)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五龙淇滨大道7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S**线 K**+** 处(缑氏口)平交路口整治项目 |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7日历天 | 魏茹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春梅(组长)、刘俊娜、吴金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执行。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地点:(略)
2、本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分。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 号炎黄科技园 B4 栋 ** 楼 ** 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