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医院采购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西政采磋【**】**号
2、项目名称:西平县人民医院采购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西政采磋【**】**号A | 西平县人民医院采购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项目A包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省城区紫荆山路**号2层**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西平县人民医院采购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项目A包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丽(磋商小组组长)、刘涛、杨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号的规定优惠**%收取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经采购人确认:(略)为西平县人民医院采购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项目成交供应商,最终评审总得分:**.**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西平县人民医院
地 址:(略)
联 系 人:卢卫国
联系方式:(略)-(略)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经开)第二大街**号兴华大厦
B座**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