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依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洛医保〔**〕**号)要求,我院将严格执行,现就规范整合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细内容公示如下:
取消现行“人工肝治疗”等**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 “血液透析费”等**个透析类价格项目(见附件)。此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年8月**日起执行。
附件:
1.洛阳市规范整合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洛阳市取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年8月**日
附件1
洛阳市规范整合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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