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嘉豫门院区、通衢院区、文仲院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理项目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洛阳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通告》的规定,对全院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预算金额:(略)/年;服务期3年;服务地点:(略).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略)。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洛阳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通告》的规定,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预防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求洛阳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理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洛阳市(略)是洛阳市唯一一家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为保障本项目医疗废物及时处置,结合市场情况及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嘉豫门院区、通衢院区、文仲院区医疗废物处理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1.名称:洛阳市(略)2.地址:(略)(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连建学 | 河南科技大学 | 技术(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红伟 | 洛阳市卫生健康执法大队 | 技术(正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郭国宁 | 洛阳市质检中心 | 技术(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