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郑州中州大道支行Z2公司执行案件聘请律师代理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ZDZB-**-**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年7月**日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四、开标:
开标时间:**年8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略).cn.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8月**日
评标地点:(略)
六、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河南科言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6.**%
服务期限:3年
评标情况: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综合评分排名第一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河南豫方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5.**%
服务期限:3年
评标情况: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综合评分排名第二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
投标报价:6.**%
服务期限:3年
评标情况: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综合评分排名第三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略)郑州中州大道支行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略) 董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略)
地 址:(略)B座**楼**-**室
电子邮箱:(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按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授权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略)
**年8月**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