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河南省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漯河市高级中学(西校区)智慧食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漯河市高级中学(西校区)智慧食堂项目
招标编号:BOC-0(略)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设备为食堂消费机,主要用于食堂收银员输入应收款金额,就餐人员通过刷餐卡或扫码或人脸识别,从个人餐费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包括台式消费机和挂式消费机共**台。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略)
评标地点:(略)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北京新(略)
中标价(含税):(略)
税率:**%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
质保期:五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河南省分行
地 址:(略)-1号
邮编:**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电子函件:(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