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集乡人民政府**年商丘市示范区周集乡范庄村、宋楼村、张庄村、王尧村产业加工项目第四标段(包)废标公告
(略)受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集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集乡人民政府**年商丘市示范区周集乡范庄村、宋楼村、张庄村、王尧村产业加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本项目第四标段(包)废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集乡人民政府**年商丘市示范区周集乡范庄村、宋楼村、张庄村、王尧村产业加工项目第四标段(包)
2、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3、项目编号:商示财竞谈-**-**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略).(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略)
2、谈判地点:(略)
3、谈判小组名单:许艳芬、王瑾、张子恒(业主代表)
四、废标原因:
本项目(略)采购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集乡人民政府就该项目对所有中标单位进行核查,发现其中第四标段(略)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韩金龙”为已在建项目经理,该公司5名人员劳动合同为虚假合同,并将详细情况书面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行政监督部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查审查后,**年8月**日收到处理结果,处理依据及结果:(略)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已在建项目经理,该公司5名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责令采购人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重新组织招标。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集乡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略)
监督单位: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略)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
(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6a4f3aef-aedd-**d1-abfa-d5c**ee6ed8d&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