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三门峡)(略)
新世纪百货智能POS终端采购询价函
报价方(供应商):
地址: (略): 电子邮件: 联系人手机: 传真: | 询价单编号: 询价日期:**年8月**日 询价部门:中电建(三门峡)(略)信息中心 询价方(购买方)联系人:(略) 现场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手机号码:(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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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百货智能POS终端采购询价函
我单位新世纪百货需要采购**台智能POS终端,请根据以下内容报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智能POS终端 | SUNMI/商米 P2 | 台 | ** |
| 合计: |
|
| ** |
备注:1、需同时提供智能POS终端的相关收单APP开发。 |
一、请按照以下要求递交报价单(至少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包含货物价款、增值税税金、装车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运至施工现场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
2.以上货物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交货的合格数量为准,根据需方安排及所需时间进行进场,运至项目现场的指定地点。
3.质保期:供方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而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最短交货期:以需方提交计划要求时间为准。
5.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可正常使用功能。
6.支付方式:卖方设备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并开取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供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电建融信、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7.售后服务承诺:供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责。
8.以“台”为计量单位。
9.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3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3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3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3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报价单
(2) 授权委托书
(3) 报价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资料
(4) 报价人业绩资料3份(单笔合同金额在(略)以上供货业绩)
(5) 售后服务承诺
(6) 报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或其他附件
其他说明:投标人应充分了解中电建(三门峡)(略)新世纪百货智能POS终端采购的相关质量要求,并保证所供应货物能够完全满足招标方质量要求。如验收不合格,则有可能面临被清退并拉入供应商黑名单风险。
**.报价文件要求:电子版报价单和报价单签字盖章PDF格式版,做成一个压缩文件包,文件名为“公司名称+千禧商贸新世纪百货智能POS终端报价单”于**年9月1日**点前上传(略)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略))。
二、技术质量要求:
1.卖方所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最新国家标准)要求。卖方按国家标准要求提供设备。若需方有质量异议,供需双方共同派人将设备送市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卖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并按以下条款执行:
①现场检验时,卖方随车提供的检验单必须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对不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
- 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对于重大安全、环境因素在技术文件中列明并在货物交接和技术培训时进行交底说明。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姓名)系(竞标响应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相关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竞标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姓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略): |
邮箱: | 邮箱: |
签字: | 签字: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报 价 单
报价单位: 询价编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 (元) |
1 | 智能POS终端 | SUNMI/商米 P2 | 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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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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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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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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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金额 | RMB: 人民币大写: | ||||||
税额 | RMB: 人民币大写: | ||||||
合计金额大写 | RMB: 人民币大写: | ||||||
备注:1、需同时提供智能POS终端的相关收单APP开发。 |
说明:1.如果按单价计算结果与合计价格不一致,以单价为基准修正总价。如因国家税率进行调整,结算执行单价为:含税单价/(1+税率)(1+最新税率)=最新含税单价,发票税率按开票时现行税率执行。
2.交货地点:(略),水电十一局大楼**室。
3.最短交货期:______________
4.售后承诺:_________________
5.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以实际到货合格数量为准;每次货物按照需方计划安排分批进场。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