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1、项目名称:清丰县人民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EPC2、项目编号:E(略)**A0(略)
二、变更原因及内容:
本项目第一标段中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略)
联合体成员一:绿盟(北京)(略)
联合体成员二:(略)
因不可抗力原因,第一标段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根据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第一标段重新招标。
三、公示期(略)至(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E座7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监督机构:清丰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机构办公地址:(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 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