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略)新乡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略)新乡市分行各县支行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段二)(项目编号:YZ**-CG·**-新乡市分行-综合管理部-**-**-**)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略)新乡市分行风险客户贷款公证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
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各县支行餐饮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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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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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段二 |
辉县市支行餐饮服务 |
1.3采购包划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八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招标代理机构于**年7月7(略)官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平台上发布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在**年7月8日至**年7月**日规定报名时间内,本标段有3家单位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截止到**年8月7日**时**分投标截止,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流标。
招标代理机构于**年8月7日在上述平台上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在**年8月8日至**年8月**日规定报名时间内,本标段只有辉(略)1家单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招标代理机构于**年8月**日在上述平台上发布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在**年8月**日至**年8月**日规定报名时间内,本标段只有辉(略)1家单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公告期间内:标段二只有辉(略),参与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采购管理内控审批权限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四)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因此本项目标段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标段二:辉(略)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4.1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
4.2发布媒介:(略)官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五、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略)
联系邮箱:(略)
地址:(略)A座**室
采购人:(略)新乡市分行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