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略)号】平顶山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采购**名巡防队员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平示采招标-**-**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采购**名巡防队员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2、原文件获取时间:(略) 至 (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略)**时**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略)**时**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略)**B
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略)**B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人信息
地址:(略) 2 号楼变更为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略)**B
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略)**N
联系电话:(略)-(略)采购人信息
地址:(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时,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略)**B
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略)**N
联系电话:(略)-(略)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陶金路
联系方式:(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