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的委托,于**年8月**日9时**分,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商都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层5层进行了开标及评标,现将本次的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略)(略)食材及厨师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漯-HCZX-**-**
1.3项目概况:日常食材供应服务,包括但不局限于蔬菜类、肉类、禽蛋类、鲜活水产类、豆制品类、菌类、干菜类、食用油、调料类、奶、饮料类、水果类等副食品。服务期3年,采购总金额不超过(略),据实结算,需要具备配送货业务。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
1.5招标范围:日常食材供应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7服务地点:(略)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略)
投标报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略)至(略)
4.公示媒介:
本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略)漯河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部门电话:(略)-(略)
6.其它事项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