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郑州市庙湾水库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略)-(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郑州市庙湾水库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 郑州市 | 郑州市水利局 | (略) | 项目:**年5月**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农经〔**〕**号文对郑州市庙湾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予以批复。**年4月**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审农经〔**〕**号文对郑州市庙湾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 | 一、生态环境。施工期优化工程布置,临时施工占地要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占地; 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避免对占地区外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土方开挖前先进行表土分离,分类分区堆放,并于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进行苗圃种植或复耕的减缓、恢复措施,控制施工时段、实施施工环境监理等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进行生态恢复,对区域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等,根据预测评价,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各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建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带来较大影响。 三、水环境。混凝土养护及搅拌运输车冲洗废水、基坑排水、底泥晾晒渗滤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等。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沙滤油池收集处理后的废水综合利用,禁止外排。废油交于有资质单位专门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周围农田、林地灌溉。 四、环境空气影响。 采取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洒水降尘、湿法作业等措施:建设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并设置不低于0.2m的防溢座,并进行维护,其中丹阳村、前王村、后王村、冢李村附近的硬质围挡不低于4m。暂未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未开工的,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严格执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