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略)年产**万只喷涂玻璃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略)年产**万只喷涂玻璃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8月**日-**年9月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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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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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产**万只喷涂玻璃瓶项目 |
开封市通许县经四路(东工业园区)中段西侧2号 |
(略) |
(略) |
性质为新建,总投资(略),环保投资**.5万,占总投资的0.**%。项目占地**.**亩,建筑面积约**m2。拟建设喷涂生产线和印刷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万只喷涂玻璃瓶,主要生产设备:喷涂生产线和丝印机。 |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喷涂流水线;丝印机、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次品、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次品在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外售,废催化剂厂家更换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墨槽和喷枪擦拭废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密闭保存后,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