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栾川政采招标(**)**号
2、项目名称:(略)(略)债券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招标范围:投(略)债券为目的,以达到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的标准为基准,设定融资方案,组建项目专业工作团队,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本次债券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制作申报材料,进行市场询价及发行。
2、服务期限:
债券期限:不超过**年(以最终批准结果为准)。
服务期限:自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债券主管机关批文有效期结束止。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标准:以保障采购单位顺利发行债券为目的,满足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的要求,组建承销团队。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栾川政采招标(**)**号-1 | (略)(略)债券项目 | (略)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号**、**楼全层 | 0.** | %/年 | 评审总得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债券期限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
1 | (略)(略)债券项目 | 投(略)债券为目的,以达到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的标准为基准,设定融资方案,组建项目专业工作团队,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本次债券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制作申报材料,进行市场询价及发行 | 不超过**年(以最终批准结果为准) | 自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债券主管机关批文有效期结束止 | 以保障采购单位顺利发行债券为目的,满足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的要求,组建承销团队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殷芳、侯宁、杨本军、李若鹏、张瑜乐(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C座**层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栾川县国资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