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GZ[**]**-ZC**、灵宝竞磋采购-**-**
2、项目名称: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灵宝市焦村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日
5、评审日期:**年9月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LBGZ[**]**-ZC**-1 | 焦村镇镇区保洁及**个行政村垃圾转运 | (略)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尹庄镇寺河路1号 | (略).**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灵宝市焦村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 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丽红、张巧珍、杭润刚(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乙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杭红娟
联系电话:(略)
机构代码证:(略)MAD7TRDYX8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单位:中 共灵宝市焦村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略)
采购人: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公司地址:(略)(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9层**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