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老城区人民街6号炊具厨具市场营业用房出租公告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ZL(略)** |
|---|---|
| 项目名称 | (略)老城区人民街6号炊具厨具市场营业用房出租公告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老城区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承租方应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 2、出租资产的用途仅限于经营炊具厨具,须根据合同用途使用房屋;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私自将所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或转借,更不得转让他人。经营期间承租方应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 3、意向承租方申请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资产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资产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资产或拒付租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