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绿色工业园区创建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洛龙政采磋商(**)**号-1 |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绿色工业园区创建服务项目 | 天津(略)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号泰达MSD-GH区H2座3层北半区 | **,**.**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绿色工业园区创建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1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郑丽霞、叶秀梅、周建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9,(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地点:(略);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4、监管部门: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略);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A区4号楼**、**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