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LDZB【**】0(略)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殡仪馆殡仪车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本项目为洛阳殡仪馆殡仪车采购项目(二次),主要采购殡仪车2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常州江南车辆厂 | 常州市钟楼区龙城大道**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洛阳殡仪馆殡仪车采购项目(二次) | 众田牌 | ZTP**XBY | 2辆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红恩(组长)、王群英、白继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3号)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费用为(略),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
3.监管部门:洛阳市民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略);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殡仪馆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