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示范区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利用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金财招标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示范区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利用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服务期限:3年
2、服务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服务内容:示范区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利用(详见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 |
汴金财招标采购-**-** | 示范区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利用 | (略) | 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八大街与安顺路交叉口海汇中心A座**室 | (略) | 元 | 评审总得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示范区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利用项目 | 示范区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利用(详见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 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3年 | 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丹,徐乐焕,池卿,刘东红,张军齐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A座**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