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河(略)的委托,就“河(略)新华大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河(略)新华大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ZXYCG-**-**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服务范围:为招标人提供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
2.3服务地点:(略)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3.1磋商公告时间:**年8月**日至**年8月**日
3.2 磋商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4.磋商信息:
4.1磋商日期:**年9月5日
4.2磋商地点:(略)
4.3磋商小组成员:李国伟、刘兴恩、丁丹(采购人代表)
5.成交结果信息
5.1成交供应商:(略)
5.2成交价:(略)
5.3服务范围:为招标人提供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
5.4服务地点:(略)
5.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6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联系方式:
(略):河(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方式:(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D座**
联 系 人:葛双建 卞海新 郑宁飞
联系方式:(略)-(略)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