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杞县薪机汇食品厂年产 ** 吨速冻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受理,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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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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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薪机汇食品厂年产**吨速冻食品建设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国道与**县道交叉口南**米 |
杞县薪机汇食品厂 |
(略) |
**-9-9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