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高财磋商采购-**-8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部伯皇明渠汇泽产业园段修复加固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8 月** 日
5、评审日期:** 年9 月9 日
6、开标地点:(略)
7、评标地点:(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信高财磋商采购-**-8-1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略)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建筑总部大厦N**号 | (略).**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部伯皇明渠汇泽产业园段修复加固工程项目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孙利景 | 豫 (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涂存乐(组长)、陈聪(业主评委)、章雯。
四、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督电话:(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部
地 址:(略)
联 系 人:陈聪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赵文
电 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文
电 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