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Y**张黄线红旗渠大道至林州大道段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Y**张黄线红旗渠大道至林州大道段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JACG-**-**
三、项目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预算金额:(略)
3. 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内容
4.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5.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及评审日期:
1.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日
2. 评审日期:**年9月**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中标人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预算金额(元) | 成交金额(元) |
1 | 林州市Y**张黄线红旗渠大道至林州大道段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内容 | 濮(略) | 濮阳市人民路与昆吾路交叉口东北角**号 | 9(略)**X | **.** | **.** |
七、磋商小组名单:马水青、张玉晓、郭红强(业主代表)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规定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收取。对于小型项目,如按本指导意见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明显低于代理机构代理成本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可在书面委托合同中直接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保底价,并明确其具体数额,不足(略)的按(略)收取。本次招标代理费用按(略)(叁仟元整)执行。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1.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2.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招标人
采 购 人:林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6N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安阳市(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U
联 系 人:高雪薇
电 话:(略)
地 址:(略)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林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室
监督电话:(略)-(略)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