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夏邑县民政局夏邑县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结果公告
(略)受夏邑县民政局的委托,就河南省夏邑县民政局夏邑县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夏邑县民政局夏邑县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商政采〔**〕** 号
3、项目编号:夏财采竞-**-**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略)
2、谈判地点:(略)
3、谈判小组名单:孙世举,张永平,张梦(业主代表)
四、谈判结果
经夏邑县民政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略)
成 交 价:(略)大写:叁拾玖万伍仟元整
注册地址:(略) A-** 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详见附件中标标的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1、投标单位:(略);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2、投标单位:(略);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3、投标单位:(略);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4、投标单位:(略);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 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计取,
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夏邑县民政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3.监督单位:夏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略)
(略)
(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e**c**-e7a9-4e6a-a9c1-**e**e**&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