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W)报送(略)编制的《河南济源市区克井**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分析结论及技术审查意见,我局批准该项目《报告表》,(略)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
河南济源市区克井**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位于济源市克井镇玉川大道与丰田路交叉口东南角。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克井**千伏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千伏配电装置采用户外HGIS布置,前期已建主变总容量2×**兆伏安(1号主变、2号主变),本期拟将已建1号主变增容至1×**兆伏安;前期1号主变**千伏侧已配置1组容量为6兆乏的并联电容器组,2号主变**千伏侧已配置1组容量为3兆乏的并联电容器组,本期拟在1号主变**千伏侧新增1组容量为5兆乏的并联电容器组,不新增**千伏出线。本期主变增容工程在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
该项目总投资(略),环保投资(略)。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环保措施,确保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报告表》中措施要求及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处置。
四、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环保验收结束后将验收情况及时反馈我局。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建设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并落实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七、本批复有效期五年。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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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