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位于新安县铸造厂的不动产资产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9 月** 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HNZB[**]LY**
2、项目名称:(略)位于新安县铸造厂的不动产资产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 | (略)位于新安县铸造厂的不动产资产评估项目 | **.** | **.** |
5、采购需求: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服务内容: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了(略)位于新安县铸造厂的不动产资产, 以便进行下一步收储和利用,(略)开展评估工作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具体评估内容为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3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直至项目报告完成,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提交股价成果资料。
5.4服务地点:(略)
5.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时间:**年9 月** 日至**年9 月** 日,每天8:**至**:**;**:**至**:**(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略)
3.方式:现场获取: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略)
1.时间:**年9 月** 日**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2.地点:(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略)**
4.监督部门: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协调部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