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东西主干道南侧绿化建设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略)(略)的委托,就“(略)东西主干道南侧绿化建设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略)东西主干道南侧绿化建设项目(二次)
1.2采购编号:ZXYCG-**-**
2.项目基本情况:
2.1采购内容:(略)东西主干道南侧绿化建设项目包含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工程概况”
2.2最高限价:(略);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要求,按国家级行业标准、规范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3.1公告发布时间:**年9月9日(北京时间)
3.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4.谈判信息:
4.1谈判日期:**年9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4.2谈判地点:(略)
4.3谈判小组成员:黄海燕、李文莉、刘世杰
5.成交结果信息
5.1成交供应商:(略)
5.2成交价:(略)
5.3项目负责人:张小庚
5.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5.5质量:符合技术要求,按国家级行业标准、规范验收合格
6.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豫招协〔**〕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计取,不足人民币柒仟元的按照人民币柒仟元整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7.联系方式:
(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D座**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9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