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阳县**年小店镇0.5万亩高标农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汝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略),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汝阳县**年小店镇0.5万亩高标农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略)-**);
2、招标编号:汝阳工施招标(**)**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
3、建设地点:(略);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略).(略);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工程概况:1、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蓄水池 ** 座,新建 **m3蓄水池 ** 座;泵站 5 座;上水管网 **m;给水栓 ** 个;阀门井 **座。(2)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改建)田间道路 **m,新建 3.5 米宽混凝土路 **m,新建 3 米宽混凝土路 **m。 (3)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栽植大叶女贞 ** 棵,株距 4m。 (4)输配电工程:埋设低压线 **m。 (5)其他工程: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对项目区完建工程设置单体工程标识牌,修建项目区标志牌 1 座,道路标志牌 7 座。 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深翻深松 ** 亩,施有机肥 ** 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8、计划工期:**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八个必须”;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须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略)/),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略)至(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时**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Opening),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B-7幢2-**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略)
监管部门:汝阳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