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略)年产**吨生长调节剂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略)年产**吨生长调节剂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略)-(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年产**吨生长调节剂项目 | 鹤壁市宝山经济技术开(略)现有厂区 | (略) | 郑州(略) | 项目拟(略)现有厂区的闲置生产车间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地。项目包含3个产品,分别为吲哚丁酸**t/a,萘乙酸**t/a,6-苄氨基嘌呤**t/a。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机废气依托厂区现有的RTO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沸石转轮+RTO+碱喷淋)进行处理后,通过现有**m高排气筒排放,全厂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MHC、二噁英、氯化氢、甲苯、苯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标准要求及农药制造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要求,其他因子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多介质排放环境目标值标准要求。投料及包装产生的含粉尘废气分别设置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可以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1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可满足农药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本项目酸性废气(HCl)针对各产品分别设置1套碱洗塔,含HCl废气进入碱洗塔处理后,通过1根**m高排气筒排放,HCl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1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碱性废气(氨)设置两级酸吸收塔,含氨反应废气经酸吸收塔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氨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1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污水站/危废间废气依托现有污水站的废气处理设施(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1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标准限值要求,同时非甲烷总烃也可满足农药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吲哚丁酸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分离、浓缩废水、高盐废水,萘乙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盐废水,6-苄氨基嘌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分离废水、高盐废水,除上述工艺废水外,本次工程运行过程中还会产生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废气喷淋系统废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及蒸汽冷凝水。其中高盐分废水依托现有及在建工程的低温蒸发装置预处理后,和其它废水进入厂区现有的污水站进行处理(蒸汽冷凝水直接通过厂区总排口排放)。厂区污水站处理站规模为 **m3/d,处理工艺为“微电解+芬顿+UASB+A/O”,处理后废水水质满足《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鹤壁市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二、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脱色过滤废活性炭、溶剂蒸馏回收残液、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盐和污泥、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其中,生活垃圾产生后由环卫收集集中处理,废纸箱产生后直接作为可利用物资外售,其它固废均为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m2危废暂存间暂存,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三、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不同噪声类型,经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设消声器等措施后,噪声声源值均有较大程度降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类要求。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