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略)年处理汽车零部件**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略)年处理汽车零部件**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9月**日-**年9月**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
(略)年处理汽车零部件**万平方米项目 |
尉氏县北三环和建业路交叉口2-2号 |
(略) |
(略) |
该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措施投(略)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抛丸涂油线采用进出口采用双帘式气封,抛丸室气体负压设计,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m高排气筒,喷油、晾油废气收集后引入流式油雾回收过滤装置+静电油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m高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 2、《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年修订版)通用工序涉PM、VOCs引领性指标。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进入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三级标准及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进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废防锈油、废防锈油空桶、废滤网、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