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空气站点运维项目
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空气站点运维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3、项目编号:商财采磋-**-**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评审时间:(略)
2.评审地点:(略)
3.评审委员会名单:李林锋、李圳、杨健(采购人代表)
四、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四、磋商结果
经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略)
成 交 价:(略)大写:肆拾捌万捌仟元整
注册地址:(略)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有关规定计取,(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现变更为:
四、磋商结果
经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略)
成 交 价:(略)大写:伍拾陆万伍仟元整
注册地址:(略)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有关规定计取,(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五、变更原因:
结果公告发布后,(略)放弃原因为:由于我司二次报价环节计算错误,中标价低于成本预算,所以决定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的自愿放弃中标声明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略)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并经同意后,现变更本项目(略)。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 址:(略)
联 系 人 : 杨先生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郑东)金水东路**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商丘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略)
(略)
**年9月**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c**-**c-**f-**-**bcc8ae**&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