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物资与服务定向协议单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略)物资与服务定向协议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DL**-**)于(略)在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进行谈判采购活动,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现就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略)物资与服务定向协议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NDL**-**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地点:(略)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内容:采购物资与服务定向协议单位,对办公用品、设备、家具、车辆租赁、车辆维保、文印设计、饮用水、餐饮厨具等物资与服务定向采购。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八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办公用品及耗材,二标段:办公设备,三标段:车辆维保,四标段:车辆租赁,五标段:餐饮厨具,六标段:办公家具,七标段:饮用水,八标段:文印设计。
二、成交人信息
一标段成交人:(略)
一标段成交价:(略)
二标段成交人:(略)
二标段成交价:(略)
四标段成交人:(略)
四标段成交价:(略)
五标段成交人:(略)
五标段成交价:(略)
六标段成交人:(略)
六标段成交价:(略)
七标段成交人:(略)
七标段成交价:(略)
八标段成交人:(略)
八标段成交价:**.** 元
成交内容:详见各标段采购内容。
备注:三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2家,三标段流标,择日重新采购。
三、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时间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示开始于结束时间:(略)至(略)。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E栋**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邮箱:(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