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乐县城市管理局南乐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乐采购招标-**-9
三、发布公告日期:**年8月**日
四、评标日期:**年9月**日
五、废标原因: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供应商填写品牌、型号,经评审专家商定,该问题属于招标文件中存在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情形,应停止评审,适用《政府采购法》三十六条废标的规定,并建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废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南乐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地 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年9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