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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虞城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项目第七标段(二次)废标公告

废标公告 河南-郑州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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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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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虞城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项目第七标段(二次)废标公告

(略)受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的委托,就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虞城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项目第七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废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虞城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项目第七标段(二次)

2、采购编号:虞财采招-**-** ;招标编号:商工程〔**〕**号

3、项目代码:**-**(略)-**

4、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

5、招标控制价:

第七标段:(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年9月**日

2、评标地点:(略)(远程异地评标)

组长:王新乐(洛阳)

成员:潘秀玉(郑州)、李亚罡(新乡)、赵全成(信阳)、李琳蔚(业主代表)

四、废标原因:

招标公告中招标控制价为(略),在评标系统的投标报价评审环节中 招标控制价为(略),因招标代理机构在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时,控制价填写错误导致评标后续环节无法进行。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六、公示期:**年9月**日至**年9月**日

七、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A座**A**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单位:虞城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略)

(略)

**年9月**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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