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略)智慧供热平台升级改造户用平衡装置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GX-HENZB-(略)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日
四、评审日期:**年9月**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成交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略)智慧供热平台升级改造户用平衡装置采购项目 第一标包 | (略)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梧桐街**号C**栋**室 | (略).** |
2 | (略)智慧供热平台升级改造户用平衡装置采购项目 第二标包 | (略) | 山东省泰安市徂汶景区滨河片区赵庄村唐夏路与唐訾路交叉口北**米路东 | **.** |
3 | (略)智慧供热平台升级改造户用平衡装置采购项目 第三标包 | (略)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号 | (略).** |
4 | (略)智慧供热平台升级改造户用平衡装置采购项目 第四标包 | (略)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泮河大街东首泰安嘉和物流园6号楼 | **.** |
合计中标金额 | (略).(略) |
七、磋商小组:白清丽、王海涛、李松鸽、田维立、袁乾印(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一标包:(略)、第二标包:(略)、第三标包:(略)、第四标包:(略)。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年9 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略):(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 址:(略)
监督人: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地址:(略) ** 号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年9 月 ** 日




